什麽是qfii(qfii機構有哪些)
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是指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製度是指外國專業投資機構到境內投資的資格認定製度。QFII製度是在資本項目尚未完全開放、貨幣未自由兌換的國家和地區,實現有序、穩妥開放證券市場的特殊通道。在該製度下,QFII將被允許把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匯入並兌換為人民幣,通過嚴格監督管理的專門賬戶投資境內證券二級市場,包括股息及買賣價差等在內各種資本所得經審核後可轉換為外匯匯出,實際上就是對外資有限度地開放境內的證券市場。
中國的QFII製度起步於2002-2003年,主管機關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與國家外匯管理局,主要法規依據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與《關於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
一、QFII製度特點
我國QFII製度有如下特點:
采用直接投資的形式,即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直接投資於境內證券市場;
在資格方麵,規定相對較嚴,對境外投資機構的經營年限、經營資產規模、行業排名都做出了量化的要求,所設定的進入門檻是將QFII定位於主要的大型金融機構;
對合格投資者的境內證券投資實行餘額管理,在合格投資者取得證監會資格許可後,由外匯管理局進行備案和審批管理,即合格投資者通過托管人在外匯管理局進行基礎額度內的投資額度備案(基礎額度標準根據合格投資人的不同類型,介於2000萬美元和50億美元之間);超出基礎額度標準的投資額度,則需通過托管人向外匯管理局申請批準;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範圍較廣,包括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
在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投資行業限製和投資比例方麵,規定相對寬鬆,如單個境外投資者通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的10%,所有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總和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30%;
引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進行中長期投資。
二、QFII資格申請
(1) 資格條件
境外機構申請QFII,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請人的財務穩健,資信良好,達到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資產規模等條件:
► 資產管理機構:經營資產管理業務2年以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管理的證券資產不少於5億美元;
► 保險公司: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持有的證券資產不少於5億美元;
►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業務5年以上,淨資產不少於5億美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管理的證券資產不少於50億美元;
► 商業銀行:經營銀行業務10年以上,一級資本不少於3億美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管理的證券資產不少於50億美元;
► 其他機構投資者(養老基金、慈善基金會、捐贈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資管理公司等):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管理或持有的證券資產不少於5億美元;
申請人的從業人員符合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的有關從業資格的要求;
申請人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控製度,經營行為規範,近3年未受到監管機構的重大處罰;
申請人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有完善的法律和監管製度,其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簽訂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著有效的監管合作關係;
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人應當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以電子方式提交以下申請材料,並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一份內容相同的書麵申請文件,證監會決定批準的,頒發《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
(2) 申請投資額度
在取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後1年內,申請人可以通過托管人向國家外匯局報送文件申請投資額度、開立外匯賬戶和人民幣特殊賬戶,國家外匯局決定批準的,作出書麵批複並頒發《外匯登記證》。
(3) 委托托管人
合格投資者應當委托境內商業銀行作為托管人托管資產,委托境內證券公司辦理在境內的證券交易活動。合格投資者應憑國家外匯管理局投資額度備案信息或批準文件,並查詢資本項目信息係統相關控製信息表的內容,在托管人處為其自有資金、客戶資金或開放式基金開立相應的外匯賬戶。已開立外匯賬戶的合格投資者,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境外機構境內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在托管人或其他商業銀行開立與外匯賬戶相對應的人民幣專用存款賬戶。合格投資者之前需在每次投資額度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匯入投資本金,該匯入期被放寬,經備案後可一次延長匯入期6個月。合格投資者的投資本金鎖定期為3個月,本金匯出程序從批準改為事前備案。
三、QFII投資運作
合格投資者可以委托在境內設立的證券公司等投資管理機構,進行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每個合格投資者可分別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委托3家境內證券公司進行證券交易。
(1) 投資範圍
合格投資者在經批準的投資額度內,可以投資於下列人民幣金融工具:
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轉讓的股票、債券和權證;
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產品;
證券投資基金;
股指期貨;
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
合格投資者可以參與新股發行、可轉換債券發行、股票增發和配股的申購。
(2) 投資限製
境外投資者的境內證券投資,應當遵循下列持股比例限製:
單個境外投資者通過合格投資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的10%;
所有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總和,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30%。
境外投資者根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的,其戰略投資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製。
4.QFII征稅規定
根據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QFII和RQFII取得中國境內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從2014年11月17日起,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在2014年11月17日之前QFII取得的上述所得應依法征收企業所得稅,以及對於QFII來源於上市公司的利潤分配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有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如香港與內地之間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預提稅為5%,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來源:圖解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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